24小時在線服務熱線:0771-5385051
被控收駕校賄賂31萬元考試科科長當庭哽咽認罪
聯(lián)系我們
地址:廣西南寧市民族大道178號
昊然風景3棟805
電話:0771-5385051
郵編:530001
 
被控收駕校賄賂31萬元考試科科長當庭哽咽認罪

昨日,深圳市交警局車管所原考試科科長鄒某明受賄一案在羅湖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其被指控收受駕校給予的賄賂共計31萬元。

由于駕考考場有限,深圳駕考周期長飽受詬病,2014年年底的數(shù)據(jù)顯示,深圳積壓了高達60萬駕校學員。深圳市交警局車管系統(tǒng),作為駕考主管單位,成為駕校收買的重要對象,去年就有11人被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查辦,近日涉案人員陸續(xù)進入庭審階段。

訓考場占地被調查引爆車管系統(tǒng)窩案

據(jù)知情人士透露,駕考系統(tǒng)腐敗窩案爆發(fā)源于東森訓考場的被查處。由于深圳考試場地有限,學員積壓,政府因而力推由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訓練考試場地,然后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名義,將這些場地用做駕考,社會化訓考場通過收取考試費用賺取利潤。

近年來,深圳建設過三個社會化訓考場,這包括廣仁訓考場、東森訓考場以及安順通訓考場。

不過由于政府并沒有專門的規(guī)劃用地,這些社會化訓考場遇到的發(fā)展瓶頸便是用地問題。由深圳綜安駕校等三家駕校合資成立的安順通訓考場運行不到兩年,所租賃的土地被掛牌出售。這家訓考場于2013年7月就被定性為違法建筑,遭到拆除。

而深圳最大的社會化訓考場東森訓考場亦于去年年初被國土資源部衛(wèi)星監(jiān)控占用了基本農(nóng)田。

東森訓考場的主要投資人系深圳駕培巨頭—深圳市城市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該公司下屬有深港駕校、港安駕校、廣仁駕校,占據(jù)深圳駕培市場半壁江山。深圳另一個廣仁訓考場也由該公司運營。

知情人稱,隨著違法用地被調查,該公司董事長黃某光亦被帶走接受調查,隨著調查的深入,多名駕考系統(tǒng)人員被牽出。

與此同時,其他駕校也有受到牽連。有駕培行業(yè)知情人透露說,去年黃某光被調查之后,深圳市交警局車管所隨即有官員被帶走,引發(fā)深圳駕培行業(yè)震動,不少駕校老板紛紛跑路躲避,部分未能成功跑路的駕校老板也被帶走調查。

考試科長被指受賄31萬車管臨聘人員也在尋租

昨日受審的鄒某明正是被黃某光牽出來。案發(fā)時,鄒某明已調到深圳市交警局口岸大隊擔任紀檢專干,系副處級干部。

鄒某明現(xiàn)年52歲,惠州博羅縣人,長期在交警系統(tǒng)工作。從2009年到2013年12月,他在深圳市交警局車管所考試科科長位置上干了五年,受賄也是在這段時間。

去年6月12日,鄒某明被紀委調查人員從市交警局帶到市紀委辦案點接受調查。據(jù)悉,鄒某明在紀委調查階段,立即交代了已經(jīng)被紀委掌握的接受黃某光賄賂的事實,同時還主動供述了接受另一家安順通訓考場給予的賄賂。

從 檢方查明的事實來看,鄒某明被指控受賄共計31萬元,其中有21萬元來自駕培巨頭黃某光的公司,有10萬元來自安順通訓考場。鄒某明為這些公司設立訓考 場,以及學員考試方面給予幫助。送了錢之后,學員考試不通過鄒某明可以立即安排學員重新再考,而按照規(guī)定一次不通過至少要等10天后才能補考。

實際上,車管系統(tǒng)窩案中還暴露出,哪怕是考試科臨聘人員亦有尋租的空間。今年年初,被南山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陳某文,系車管所臨聘人員,擔任考試科文員,工作職責包括考試簽到、考場監(jiān)控等。

檢 方指控,深港通駕校教練廖某峰在辦理駕考學員參加科目二考試業(yè)務中,為使學員能夠順利通過考試,向被告人陳某文行賄,陳某文在考試提前簽到、遲到補簽、考 場提前練習等方面為廖某峰的學員提供幫助。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三個月時間,廖某峰就分11次將11700元轉賬給陳某文。陳某文同樣被指 控涉嫌受賄罪名。目前尚未宣判。

昨日鄒某明一案庭審最后階段,公訴人就指出,鄒某明一案值得警醒的地方還在于相關單位管理上的漏洞。

庭審直擊或將面臨10年以上刑期

昨日庭審在上午進行,鄒某明身著便裝被押進法庭時,兩眼已是通紅,回答法官問話時聲音哽咽。坐在旁聽席上的家屬也發(fā)出抽泣聲。

鄒 某明承認了所有的指控,希望得到法官輕判。鄒某明的辯護人提出鄒接受調查時如實供述,并主動供述了調查人員沒有掌握的犯罪線索,具有自首情節(jié),希望法庭予 以減輕判決。但公訴人回擊指出,鄒某明雖然交代了紀委沒有掌握的線索,但是這一線索因為與紀委掌握的線索是同一類型,并不屬于自首。

如果鄒某明不能被法庭認定為自首,將無法得到減輕處罰,其面臨的刑期至少在10年以上。

庭審結束后,法官批準鄒某明與家屬說話,有家屬抱著鄒某明痛哭,不愿分離,又鼓勵他,要堅強,留得青山在。見此情景,法官亦指,“早知如今,何必當初!”深圳市交警局亦有工作人員到,與鄒某明握手,幾無言語。

受賄內幕,參與訓考場驗收 坐收數(shù)萬好處費

申請開辦社會化訓考場,參與驗收的鄒某明成為被巴結的對象。

2010年9月的一天,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組織專業(yè)驗收組驗收廣仁社會化考場,驗收完畢后,城投公司董事長黃某光請驗收組人員到華僑城的一家酒店聚餐,餐后單獨送給鄒某明1萬元。

2012年5月,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組織專業(yè)驗收組驗收東森社會化考場,驗收通過后,2012年8月的一天,黃某光送給鄒某明2萬元。

黃某光在證詞中稱,這3萬元都是為了感謝鄒某明在考場驗收過程中給予的幫助。鄒某明在理論指導、現(xiàn)場協(xié)助、加快審批、與上級單位進行溝通協(xié)調等方面都非常支持,沒有故意延誤向上申報。

除 此之外,為了與鄒某明建立良好的關系,以及感謝鄒長期在業(yè)務上的支持和幫助,黃某光還借春節(jié)、中秋節(jié)的名義,讓旗下的深港駕校副校長鄺某某多次送錢給鄒某 明,錢款從5000元到1萬元不等,五年期間共計人民幣8萬元。鄒某明調到口岸大隊的那個春節(jié),就未能再享受這一福利。

閑聊中說要買新車 駕校老板湊錢上供

2011 年5月,由深圳綜安駕校等三家駕校合資成立的安順通社會化考場順利通過廣東省公安廳專業(yè)驗收組驗收。綜安駕校負責人陳某軍到鄒某明的辦公室,閑聊中鄒某明 提起要購買一輛豐田皇冠新車,陳某軍過了幾天送了10萬元給鄒某明。陳某軍在證詞中稱,這筆錢是考場的三個股東即三家駕校一起湊的。

實際上,城投公司黃某光也因為鄒某明要買車而行賄了10萬元。根據(jù)檢方審理查明的內容顯示,2011年6月的一天,鄒某明到黃某光的公司辦公室,閑聊中鄒某明提到要購買一部新車,黃某光即以贊助買車的名義,準備好現(xiàn)金10萬元送給鄒某明。

以設備故障為名 安排“關系戶”重考

黃某光的證詞顯示,由于鄒某明系對口單位,很多事情都需要他的幫助,這包括加快學員考試,以及考試不及格多考一次,學員遲到之后的處理等等都離不開關照,因而要加強感情聯(lián)絡,搞好關系。

陳某軍的證詞同樣顯示,送錢一方面出于對方關照訓考場的建設,一方面也在于需要鄒某明的日常關照,在學員考試的通過、考試指標的分配等辦理業(yè)務過程中,希望對方不要刁難。

鄒 某明本人的供述也承認,對方送錢是因為他的關照和幫助。譬如有學員因為出國或有急事等原因需要提前考試,駕校老板聯(lián)系后他把名單報給他,他會自己審批,然 后讓窗口予以辦理。還有學員沒有通過考試,按照規(guī)定,需要等至少10天,然后重新交費補考。但是打過招呼后,他就會以設備故障為名,安排立即重新考試。此 類操作他往往是指示考試科兩名副科長通過電腦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