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時在線服務熱線:0771-5385051
問:駕駛?cè)诉`反實習期管理規(guī)定,有哪些處罰
聯(lián)系我們
地址:廣西南寧市民族大道178號
昊然風景3棟805
電話:0771-5385051
郵編:530001
 
問:駕駛?cè)诉`反實習期管理規(guī)定,有哪些處罰
    答:實習期駕駛?cè)诉`反實習期管理規(guī)定的情形主要有三種:一是在實習期內(nèi)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zhí)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或者駕駛機動車牽引掛車。

    這些車輛有的屬于公共交通工具,有的屬于特種車輛、危險品運輸車輛,公共安全責任重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實習期駕駛?cè)瞬坏民{駛。二是在實習期內(nèi)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時,沒有持相應或更高以上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cè)伺阃笇?。三是未按?guī)定粘貼、懸掛實習標志。如果實習期駕駛?cè)擞猩鲜銮樾沃坏?,公安交管部門將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